今天已经过了偶的房客的答应的偿还日期了,可是依然没有任何付款的迹象,看来偶必须采取法律措施了。这个小子本来是我原来的房客介绍的,是个澳洲长大的印度小孩,虽然澳洲本地对印度来的移民普遍都有很不好的印象,但我想这小子本地长大的,英语不错,自己打两份工,然后有老婆孩子,应该不是什么恶人吧,再加上偶原来的房客一直说这人不错,我就把房子签给了这个人,开始几个月貌似还不错,可是后来就越来越不准时,然后就不付了,偶也是那个时候忙,实在找不到人也没办法。
这几个月下来,这小子欠了3,4个月的房租,终于找到他,他说他家庭困难,正在还银行的紧急贷款,让我宽限几天,偶说那也好吧,可是这么一来二去又过了一个多月,这小子还是拖着不付,没办法,看来是要下最后通牒的时候,澳洲的租房制度比较保护租客,所以赶走容易要钱难,但他有工作,这也是必须的,所以如果真的到了打官司的那一步,还是必须要走的,不过这也要看牵扯的精力了,如果实在太麻烦,就算了,就当房子空了几个月吧。
这次回澳洲,当面把他叫回来聊了一下,觉得这人说话还算诚恳,而且信誓旦旦的一定要还房租,也许就是这点欺骗了偶,终于没有下狠心当场赶走他,但这小子还是阴了偶一把,看来不玩点真的这丫也不知道痛,这次一定要把他放到信用黑名单上,这是最起码的,让这小子以后租房子,贷款干什么都没戏,这也是唯一能报复他的了,以后找房客一定要小心,这个reference check看来是必不可少的啊。。
还有下次就是欠房租,少一个月立刻赶人,坚决不能再让损失扩大了,这次demage control没做好,拜拜损失了一套全幅相机,555555555555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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