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3 3 月, 2009

502views

最近在一直看房子租房子,跟这些地产代理的闲谈中聊到关于70年使用权这个诡异的概念,无论从哪个方面来讲,都是个所有权和使用权在中国现在法律框架内折中的奇怪产物,不过现在中国的法律进程快速演变,这个70年的使用权的概念和提法不知道什么时候又要改动了。从这个概念上能延伸出很多奇怪的东西,而后续的针对延伸到东西都没有一套完整的法律体系和框架,无非是觉得提个70年来打个马虎眼,反正买了房子能用到70年的人寥寥无几,而那个时候又有哪个真正制定和执行这个法律的人还活着,呵呵。。 (更多…)

相关的文章

More
  • 2009年03月23号